信息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15:23:4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修文县龙场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修文县龙场街道 2022 年财政预算内(第一批)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
(一)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三条生产便道,总长度 2350 米:沙溪村宝宝上到大山口生产便道 800 米,宽 3 米,铺设混凝土;沙溪村张家塃土到拦河坝生产便道 450 米,宽 3 米,铺设混凝土;沙溪村马家沟两侧生产便道 1100 米,宽 3 米,铺设混凝土。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11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
修文县龙场街道办事处为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 《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 号)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三专”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对项目规划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衔接资金正常运转、发挥效益。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一)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和工程进度要求立即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党办发〔2014〕23 号附件 2)有关规定执行,对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受益农户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更不能随意改项,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如有非正常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改项的,须按规定程序报备报批。
(二)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 号)、《贵州省扶贫办 贵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严格项目建设招投标及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本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四)加强项目调度。配强项目实施队伍,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建立项目倒排工期,加大项目实施和报账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按时上报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保量完工和资金报账。
(五)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做好现场监管记录(图片)和阶段性验收工作,做好资料收集。由龙场街道办事处在与施工方项目实施合同中约定并督促其提供支付劳动报酬的台账,作为县级验收依据。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龙场街道办事处组织自查验收,自验合格后形成项目验收意见,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申请县级验收。
(六)强化项目后续管护。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为龙场街道办事处或沙溪村委会所有,项目建成后要做好产权移交,龙场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制定项目后续管护措施,建立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
四、强化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8 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在全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发改地区〔2021〕13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的利益得到保障。龙场街道办事处要结合项目用工需求,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劳务群众技能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项目施工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特别要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实施用于支付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加强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
(一)加强信息系统管理。龙场街道办事处必须在项目方案批复后三个工作日完成项目的录入备案工作,同时自项目动工后每 5 天必须完成一次“贵州扶贫云”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报账、检查指导、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的补录更新。
(二)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对照《2021 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按照“一项一档”原则,收集整理各种记录项目实施监管过程的文字、图表、账册、凭证和图片等进行装订归档,从而完整地、准确地反映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
六、其他
投诉监督单位: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姓名:崔泽银;电话:12317、0851—82326836;地址:修文县大龙财富中心4楼(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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