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乡村振兴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2-08 13:29:36 | 文件有效性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8号)文件精神,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评审会通过了各乡(镇、街道)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项目批复公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修文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安镇海
电话:0851-82372656,12317。
地址:修文县华鑫大厦A区1楼。
附件: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修乡振领办〔2022〕9号).pdf
修文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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