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16:35:20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通过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耕地地力保护意识。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序开展,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基本原则
(一)依据科学,合理补助。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二)程序规范,精准高效。加大补贴农户核准力度,发放县级集中统发管理,统一发放要求,统一发放标准,统一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资金到户,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三)严格监管,公开透明。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公示补贴农户、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做到公开透明。
三、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我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于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资金使用安全。
四、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25号)文件,下达我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65.31万元,其中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951.31万元(中央资金1927.4万元,省级资金23.91万元),补贴发放工作经费(省级)14万元。
(二)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县人民政府认定,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四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四)补贴标准。根据黔财农〔2021〕225号文要求,全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承包地确权面积测算,2022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5.71元/亩。
(五)补贴方式。2022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县级集中统发,由县财政局通过县农商银行惠农“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统发到户。
五、发放程序
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负责基础数据核实、汇总、报送、录入、政策宣传解释;村(居)委会负责基础数据申报核实、村级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向乡(镇)、街道提供农村承包耕地确权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将数据录入补助系统平台,对基础数据汇总并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后通过县农商银行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商银行等有关单位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落实补贴各项具体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农商银行等既要职责分工,又要密切合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注销登记、承包数据管理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按年度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更新的承包数据。
(二)强化宣传政策。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基层干部培训,特别是参与操作落实的工作人员,明确知晓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内容,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补贴公示。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乡村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在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乡(镇)、街道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保留公示影像图片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内容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发放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
(四)强化资金和监督管理。一是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县集中统发,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一卡通”信息动态管理,坚持涉农补贴“一户一折”制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采用不定期检查,重点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范围、补贴面积农户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为检查内容,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五)强化责任纪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村(居)委要严格执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工作。对于工作开展中出现不认真履职、疏于管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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