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14:55:00 | 文件有效性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市住建局:
邓晓风委员提出的第42036号提案《关于简化我市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申报程序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已成立业主委员会11个,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1个。根据我县成功通过申报成立业委会的经验来看,未发现业主在申报过程中认为申报程序繁难、门槛高以及因程序繁难申报半途而废的情况。
二、办理情况
我县坚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和推动小区物业工作,重视住宅小区业主表达维护权利的意愿和行为,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目前我县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途径有两种。
(一)向属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
成立流程为:1.业主向属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2.成立筹备小组;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4.召开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5至11人);5.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在县住建窗口进行申请
由申请人到“贵州政务网”修文县住建局窗口申请,需提供材料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决议”“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文字资料”“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召开业主大会的视频及照片资料”。我县受理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办理,并告知办理人办理结果。
针对物业公司市场行为,我县拟每年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物业公司纳入企业黑名单并进行取缔,对优秀的物业进行褒奖,努力打造建设和谐社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更好地维护业主权利,我县将继续按照《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能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促成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协同街道、社区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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