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19:54:22 | 文件有效性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尊敬的孙庆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学附近主要路段完善行人过街设施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和学生出行安全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县及时成立工作组,对全县所有集中式小学进行排查。经排查,我县实验二小、实验二幼两个学校位于龙场驿南路,人车流量较大。根据该路段的特点,我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该路段安装便于学生出行的自助式行人过街红绿灯;二是针对家长接送车辆较多的问题,我县公安交警部门已加派警力做好上放学时段车辆的引流,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三是我县公安交警通过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向修文实验小学、修文实验二小、修文实验幼儿园、修文实验二幼等县城周边学校师生、家长讲解相关安全知识,让家长和学生共同重视交通安全。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送学生,降低私家车辆的使用频率,减少该路段交通拥堵问题,更好的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城市规划及发展需要,优化人行过街配套设施,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监管力度,及时缓解交通压力,保障行人过街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和学生出行安全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和服务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便捷、安全。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修文县政府办 姜 飞; 联系电话:13809468998
修文县公安局 袁 峰; 联系电话:1398501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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