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03-06 14:27:27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2〕13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县属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29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修文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22年3月6日
(此文公开发布)
修文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2年修文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贵州省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黔府办函〔2022〕12号)、《贵阳贵安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筑府办函〔2022〕29号),结合修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两个确保、四个下降”,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22年修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77%以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修文县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定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要素保障,强化调度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委政法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深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安全风险,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治理时限、对账销号。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交通协管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现场提醒监督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农忙时节、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等重点时段服务保障。积极引导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定制公交、增加“即时用车”等形式,满足农村地区群众赶集、参加民俗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出行用车需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4.严格监管运输企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5.严格监管货运安全。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百吨王”、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交通、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要联合走访摸排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公布,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督促其落实监督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制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6.严格监管低速货车安全。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到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严格监管检验机构。围绕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县内检验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违反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清楚掌握,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数据准确可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8.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排查县内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事故隐患。以“多彩贵州·最美高速”为契机,协助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推动县内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升中央隔离护栏防护能力,优化路口路段指路标志信息、标线渠化引导。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隐患消除到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三必上”(对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临水临河、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五必上”(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平交路口,逐一组织整改,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建设力度,推动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要全部完成改造措施。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学校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规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人行横道等设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1.积极提升公路安防能力。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安防设施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2.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加强县内交通要道和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严厉打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核查,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在县城城区、城郊结合部、乡(镇、街道)集镇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达到敬畏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4.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摸排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以交通、交警协作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5.严格依法惩戒。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16.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7.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8.配合高速公路管理的相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即: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 “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9.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0.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县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雾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引导分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1.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2.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和救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64号)精神,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23.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交通安全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4.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协作县区域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桥、易雾易凝冻等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器等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完善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5.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宣传车、“小喇叭”等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恳谈会、坝坝会、摆展板、播放视频和“五进”活动等形式,宣讲交通安全常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6.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常态化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重点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警示教育等宣教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内各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化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以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机制,专班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推进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
结合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部门、乡(镇、街道)、企业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四)强化督查问责
县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部门、乡(镇、街道)目标考核。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切实提升广大民众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修文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修文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为确保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特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左 军 县政府副县长
舒 毅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容 丽 县金融办主任
莫 飞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石明韬 县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连清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何长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朱海涛 县应急局副局长
袁 峰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黄再刚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游忠琼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辉 县工信局副局长
周桂林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志春 县卫健局副局长
李 玉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艳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勾明义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廖仕舰 县商务局执法大队队长
蒋维豪 县文旅局副局长
袁云贵 县气象局局长
杨启刚 龙场街道办主任
张恩卜 阳明洞街道办主任
杨荣华 扎佐街道办主任
杨 荣 景阳街道办主任
张 荣 久长街道办主任
张 明 六屯镇镇长
燕 华 谷堡镇镇长
杨 丹 小箐镇镇长
朱付海 洒坪镇镇长
宋 婧 六广镇镇长
李 俊 大石布依族乡乡长
肖发松 六桶镇镇长
专班集中办公,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何长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峰、黄再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交警大队(4人)、交通局(4人)、应急局(2人)、市场监管局(1人)、工业和信息化局(1人)、农业农村局(1人)、卫生健康局(1人)、教育局(1人)、文化和旅游局(1人)、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组成(各单位原则上抽调去年专班人员参加),专班办公室自3月7日起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协调、调度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专项整治措施,承办日常工作;负责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制定考核计划和标准,每月开展考核,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报送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通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机制
(一)信息报送机制。充分发挥专班作用,加强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每日报送工作动态,每月3日、18日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报表。
(二)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定期对各地上报的情况和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形成专报县领导和专班主任、副主任及县直有关部门。
(三)督查督办机制。县专班将按照《修文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办,每月底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各地专班要强化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管县领导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平安贵阳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层层压实责任,逐级逐项抓好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专班要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统筹和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整体合力,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好的经验做法,总结经验成果并进行推广应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平台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查检查。专班要不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约谈、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于3月8日前向县专班报送1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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