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17:32:00 | 文件有效性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9〕75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进一步强化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对于指导修文县加强和改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上由总体要求及目标、工作措施、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组成。
四、实施时间
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执行标准
2020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印发了《贵阳市贵安新区关于以信用为基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20〕85号)
六、注意事项
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等5种情形的,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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