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8-07 15:34:01 | 文件有效性 | 是 |
文号 | 发布机构 | ||
内容概述 |
问:修文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群众和企业办证多、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等问题,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法治政府。
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
答: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问:向社会公布吗?公布渠道?
答:全面梳理完成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县政务服务中心及本单位办公场所公示栏等渠道公布。
问:实行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是哪些?
答: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告知方为行政机关,承诺方为申请人。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事项材料,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事项材料。证明事项可以代为承诺的,要有申请人的特别授权。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并在惩戒期内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问: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答:1.事项名称;2.设定证明事项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相关条款;3.证明的内容或者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4.承诺的方式;5.虚假承诺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问:申请人承诺的主要内容?
答:1.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2.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等;3.授权行政机关到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行政协助查询核实、内部核查、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现场核查等;4.承诺意思表示真实;5.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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