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文县2016年公租房分配工作方案》,2016年公租房集中分配工作结束后,我县公租房分配工作不再集中申请,而是采取申请一户办理一户的原则,进入常态管理。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8月2日,我县共有7户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扎佐幸福湾公租房实物保障。经审核符合实物保障条件家庭共7户,现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可纳入实物保障。
公示期:2021年8月3日至8月7日,共5天。
举报电话:0851-82372153、82372589
联 系 人:何 姗、罗 娟、冯 倩
附:修文县2021年第七批申请扎佐城区公租房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公示表.xlsx
修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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