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物配租对象申购公租房(共有产权)流程, 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8日,修文县共有2户实物配租对象提交《修文县实物配租户购买公租房申请书》,经申请对象承租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申请人户籍管理所在村居、乡镇初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本批次符合共有产权购买公租房资格对象共2户,现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可于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县住保中心领取《准购证》,申请人可持《准购证》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共有产权手续。
公示期: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日,共5天。
举报电话:0851-82372153、82372589
联 系 人:何 姗、冯 倩、罗 娟
附:修文县2021年第七批实物配租对象申请公租房共有产权资格审核公示表.xls
修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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