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房户认定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2)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3)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2.危房鉴定标准
(1)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根据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屋面评定结果,综合考虑房屋整体破损情况。
(2)有一项及以上为严重破损或全部为中度破损的,房屋危险性评定为一级。
(3)有两项为中度破损的,房屋危险性评定为二级。
(4)有一项为中度破损的,房屋危险性评定为三级。
(5)一级危房对应国家D级危房,二级及三级危房对应国家C级危房。
(6)对难以评定的或对评定结果有争议的农房,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机构鉴定。
(7)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屋面评定严重破损和中度破损标准详见《贵州省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危房建议评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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