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及时落实相关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定期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指导安保工作落实情况。2021年,开展联合检查2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医院进行整改落实。全县二级医疗机构2家,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重大事件限时上报制度,切实增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做好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强三防,提供有效安保支撑。一是“人防”方面。县级医疗机构设置院内警务室,由公安部门指派民警负责,配置保安人员协助开展安保工作;24小时专人巡逻,并做好巡查登记,做到每天有巡查,每月有检查,确保第一时间能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二是“物防”方面。加强医院内部治安保卫保障机制建设,完善防盗窃、防扒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等各种防范措施。对重点位置的阳台、窗口、楼梯等进行改造加装防盗网;对防保科及生活区增加一套治安监控系统;对收费窗口、药库等重点位置加装高清录像系统,基本达到无缝链接。三是“技防”方面。依法加大打击查处工作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医疗乱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各医疗机构均建立预警机制,特别是县人民医院设立了警务室,加强防范力量建设,随时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的准备;各医疗机构监控系统健全完善,为案(事)件调查取证提供支撑。
及时化解,做好纠纷应急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要求,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防范重大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置现有医患纠纷案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化解,防止因纠纷处置不当引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根据任务不同,分类健全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应急准备。目前急救药品、器械储备充分,必备应急物资准备充足,急救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应急队伍保持随时待命状态。2021年以来,全县受理的医疗纠纷14件,通过我局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协商处理14件,结案补偿金额108万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未发生医闹、伤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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